藏品捐赠

一座中医药博物馆就是一段中医药历史。昨天与今天在这里交汇,现在与未来从此刻启程。这里可以没有价值连城的珍藏,但却不能缺失带有江苏印记的中医药器具器物;这里可以没有蜚声宇内的遗迹遗存,但却不想错过专属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的记忆记录。为了真实地通过空间保存南中医记忆,通过典藏传承中医药文化,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中医药文物、展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医药发展的历史文物

1.医药器具:医家行医器具、制药工具、储药器皿、针灸用具等;

2.医家塑像:医圣、药王、医家的金、木、瓷、石、泥等材质塑像;各种医药活动雕塑艺术品等;

3.医籍文献:包括历代医籍及记载医药活动的书籍;历代政府档案、政令、证章;诊所广告、药品广告、匾额、楹联、拓片、石碑、石刻、画像石;与医药内容相关的书法、绘画、纪念品等;

4.医家用具:包括历代名医专著手稿、处方、书画、信件、笔砚、印章、图片、相片、名片等;

5.药物标本:各省份道地药材(原药材+饮片),具有史料价值的动物、植物、矿物药标本,大型珍稀药材,中成药,中药保健制品,丸散膏丹等成药及其包装物等;

6.历代生活用具及清洁卫生设施:包括饮食器、文具、寝具、古井圈、井拦、下水道、薰炉、唾盂等;

7.与中医药文化相关的其他文物及复仿制品。

(二)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能体现学校办学历史、特色和成果的档案史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件、资料和实物。 

2.曾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在校期间的相关任书、聘书、奖励等文件材料;论著、印刷出版物、学习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个人照片、底片、录音、录像、艺术作品及有关典型实物等;

3.各个时期国家机关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国内外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学校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文件、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成绩单等。

5.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和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6.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

7.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8.学校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学校各个时期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材料;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印刷品;以及其他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照片、实物、音像等。

9.反映或记载学校历届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0.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礼品等。

11.历届校友在纪念、庆祝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包括照片、音像、实物等)。

12.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

热切盼望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将收藏的以上藏品自愿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展品,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我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的藏品陈列展览时,将在展品说明牌上永久具名。

(二) 有偿征集

对愿意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我馆拟聘请第三方对所提供藏品进行鉴定、评估,进行有偿征集。

(三) 借用与代管

对于不便捐赠的藏品,藏品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展品借与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博物馆保管的,根据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博物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蒋琳

联系电话:025-85811346 13951897057

电子邮箱:924447762@qq.com